各校属企业:
现将《关于转发〈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〔2016〕815号)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16〕76号,下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各校属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企业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,认真组织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,进一步提高企业月度报送的速度和质量,实行专人负责制,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圆满完成。
二、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,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、准确的账簿记录等材料,认真编制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,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。
三、请各企业做好每月上报企业数量核对工作,企业数量发生变动应及时说明情况。因关闭、破产、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月度快报口径发生变动时,应同时附报相关说明材料。同时,确保国有企业的月报统计范围和口径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。
四、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,重视做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,形成分析报告。
五、请各企业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电子数据发送至gurengong@126.com(联系人:胡付强 联系电话:87559431)。
附件: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(财资〔2016〕76号)
华中科技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2月13日